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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記者高瑜遭判刑 陸委會籲尊重人權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近來中國記者高瑜因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遭判刑7年,引發國際高度關注。陸委會21日表示,我國政府長期關切中國人權議題,已多次呼籲中國應尊重人權、民主及言論自由等普世價值,應以正面的思維及包容的態度,善待不同意見人士,並理性回應相關訴求。

71歲的高瑜過去曾多次入獄,包括1989年因支持天安門民主運動被捕,約1年後獲釋。1994年又遭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洩漏國家機密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近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認為高瑜涉洩漏國家祕密,遭判處7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1年。

對此,陸委會表示,政府長期關切大陸人權議題,已多次呼籲大陸尊重人權、民主及言論自由等普世價值,應以正面的思維及包容的態度,善待不同意見人士,並理性回應相關訴求。

陸委會指出,政府將持續透過各項交流互動,推進兩岸公民社會的相互提升,並拉近兩岸在自由、民主、人權、法治面之距離,以利兩岸關係的良性互動與正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