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18日在行政院記者會上說明,兆豐金這次被罰與2016年被紐約州金融服務廳(NYDFS)開罰1.8億美元,兩者是基於同一個事實,美國的金融監理採中央與地方分權,多個監理單位都有裁罰權,且沒有一事不兩罰的規定。
他談到,上次事件發生後,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與總經理吳漢卿辭職,行政院也將6位前後任財金首長,移送監察院調查;並要求海外所有機關必須就洗錢防制相關規範進行改善,金管會也要求各銀行母公司須對海外子公司檢查,APG在去年7月也對台灣解除追蹤。
他強調,這次裁罰是美國金融制度的問題,我方在2016年的事件後有對洗錢防制相關法遵做改善,對今年的評鑑不會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