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整型名醫酒後競速狂飆發生車禍致人於死肇事逃逸事件,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29日表示,部分酒駕人士為了避免刑責,肇事後隨即逃逸,除了有吊銷駕照等行政罰外,更構成逃亡事實的羈押原因而面臨重刑。
司進會表示,最常見的肇事逃逸,大多為酒駕,酒駕刑責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判決多從2月起,逐次加重1至2月,多可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甚至有酒駕宣告緩刑者,但肇事逃逸就不僅是這樣的罰則。
司進會指出,根據刑法規定,肇事逃逸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肇事」只要客觀上發生車禍已足,不以對於該車禍的發生,應負刑責為必要,而且只要駕駛動力機械交通工具,包含電動腳踏車在內,不小心發生車禍,知悉肇事就應該在場救護,貿然離開就是逃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