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新柱於今年1月3日落馬,3月31日被立案審查,他被指利用分管扶貧工作職權謀取私利,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對抗審查;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接受公款宴請;應私營企業主請託,違規選拔任用幹部;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此外,馮新柱在2001年到2015年間曾擔任銅川市副市長等職期間,明慧網報導指出,當時銅川是陝西省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城市之一。
中共十八大以來,已有15省、21名副省長先後落馬;「十九大」後落馬的副省長有江西李貽煌、遼寧劉強、馮新柱及山東季緗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