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陳姓警員13日因請休假遭拒,在辦公室掏出配槍朝天花板開1槍。對此,保六總隊表示,該事件為請假認知有誤而引發,沒有故意刁難,至於不當使用槍械部分,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議處。
44歲的保六總隊陳姓警員預計今(2018)年8月退休,卻因未能在退休前將年假休完,13日在辦公室掏出配槍朝天花板開1槍,幸無人傷。
保六總隊昨(19)日表示,陳姓警員平時服勤正常,最近因家庭因素和經濟壓力,提早申辦退休,轉換跑道,並希望這段期間可不用上班。不過,因事、病假須檢附事由及醫生診斷證明才符合請假程序,導致陳姓警員認為請假遭拒,心生不滿而開槍洩恨。
保六總隊說,隊上因聚眾陳抗勤務,停休員警支援勤務均屬正常,事後都有讓停休員警獲得合理補償方式,包括補休、申請超勤加班費、行政獎勵等。近期陳姓警員因支援立法院勤務停休,大隊長及中隊長均有委婉說明,但陳姓警員仍認為遭中隊故意刁難。
保六總隊表示,事發後經勸說,陳姓警員已交回槍枝與子彈,並由隊上幹部協助他完成後續請假程序。至於不當使用槍械部分,已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議處,同時要求各單位主管加強溝通與主動關懷同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