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少康專案」遭中共關押近20年的情報員楊銘中,在中國服刑期滿後搭機返台,外傳楊銘中服刑期間台灣政府未給予關心,軍情局昨(18)日澄清,楊銘中服刑20年間,軍情局每月發給家屬生活費、慰問金等,返台後也發放補償金、財損等補償,並高度尊崇為國犧牲奉獻精神。
軍情局1990年啟動「少康專案」,時任共軍少將劉連昆被吸收,提供台灣許多重大情報,不過1996年台海飛彈危機期間,時任總統李登輝說中共發射的為「啞巴彈」,中共發現情報可能洩露,清查後劉連昆被判處死刑,楊銘中也因此被捕囚禁。
楊銘中服刑多年後,今年1月23日獲釋返台,外傳政府在他服刑期間沒有協助家屬生活,並稱楊返台後要恢復上尉軍職,遭軍情局拒絕。對此,軍情局表示,這些訊息內容偏頗,與事實不符。
軍情局表示,楊銘中服刑近20年,軍情局依照《國家情報工作法》及相關規定,照撫家屬,每月發給家屬生活補助費用及三節發給慰問金,提供家屬赴陸探視全額經費;此外,楊銘中服刑期間,政府充分支援經費,以改善獄中生活,爭取減刑,獲致減刑5年4個月成效,方能提早獲釋返台。
軍情局說,楊銘中返台後,軍情局協助安排健康檢查與醫療補助,從寬、從優、從速辦理補償,包括補償金、資遣費與財損補償等,以照撫楊銘中生活。
至於恢復軍職部分,軍情局表示,楊銘中73年因案判刑禁役,軍情局自84年方以聘任三等運用,從法律規定與運用事實,均無法恢復軍職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