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東省政府3月26日通報了上述爆炸事故。通報稱,初步調查認為,位於煙台招遠市辛莊鎮的招遠金恆化工公司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該公司的四苯基錫反應釜夾套內漏進水或者原料四氯化錫、溶劑二甲苯含水量超標,遇到未徹底反應的金屬鈉而劇烈反應產生氫氣,和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靜電等點火源發生爆燃著火。
通報顯示,事故企業從2011年開始一直停產。2018年底,通過了招遠市化轉辦組織的安全評級評價。2019年初,該企業提交了申請報告,擬恢復生產。3月24日「擅自」開始調試設備和投料生產,3月25日零時50分左右發生起火爆炸事故。
招遠金恆化工公司成立於1999年8月,占地面積近55畝,註冊資本500萬元,從業人員28人,主要產品三苯基氯化錫,生產裝置分為7個工段:苯基鈉工段、四苯基錫工段、水解工段、母液回收工段、歧化工段、結晶工段、精製工段。
這是繼江蘇響水縣天嘉宜化工公司3月21日發生爆炸後,中共官方通報的又一起化工廠爆炸事故。
據官方通報,天嘉宜公司爆炸事件,截至25日下午16時,已造成78人死亡,仍有566人因受傷接受治療,其中13人危重,66人重傷。
中共官媒《中國新聞週刊》27日報導,質疑劣跡斑斑、隱患重重的天嘉宜公司,「如何躲過了層層監管?我們追問,到底誰給了他們我行我素的勇氣?」
據報,天嘉宜公司每年有4,500噸危險廢物,以桶裝、袋裝和散裝的形式存放在廠內的危廢堆場和倉庫內。從2016年至2018年的兩年間,天嘉宜公司先後7次因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被鹽城市、響水縣環保局處罰。
2018年1月,中共安監總局督查發現,天嘉宜公司存在13項安全隱患。
爆炸發生後,由中共國務院牽頭的聯合調查組3月23日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時,將這次爆炸定性為:當地監管部門「走形式、走過場」;天嘉宜連續被查處、被通報、被罰款,但仍舊「我行我素」,最終釀成慘烈事故。
但外界質疑,很多涉事企業,因為與中共監管部門官員從事「官商勾結」的勾當,在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下,強行生產,從而導致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