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跟蹤騷擾行為防制法」立法協商未達共識,內政部9日指出,目前立法院協商的版本賦予員警過多責任,加上仍有未盡完善之處,包括未賦予員警調查權限、跟騷態樣模糊難以認定等,未來恐增加員警執行困難。將參酌立委、專家學者意見,對法案再作修正,以建構一個明確可行的防護網。
內政部表示,國人安全尤其對婦幼安全的保護更不容有一絲一毫疏漏,因為跟蹤騷擾行為的加害人常屬病態行為,相關防範、執行及調查等作業非單靠警察所能獨力完成。
婦幼安全相關的法律包括《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需與相關協力機關一起合作,綜合檢討立法,才能跟其他法令共同架構防護網,提供人民安全無慮的生活環境。
內政部指出,目前立法院協商的跟騷防治法,仍有一些未盡完善之處,需要再更周延考量,例如:未賦予員警調查權限、適用範圍可能與《家暴法》等其他現行法令重疊、對於病態行為人未納入心理諮商措施、跟騷態樣模糊難以認定等。若貿然實施,恐無法真正阻絕跟騷行為,反而使執行的員警無所適從,造成社會不必要紛擾。
內政部強調,為求周全,將參酌各立法委員、專家學者意見,希望對法案再作修正,以符合社會大眾期待,與相關協力機關共同建構一個明確可行的防護網,有效保護國人及婦幼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