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西雅圖的美國律師丹.哈里斯發表部落格文章,建議外籍教師不要去中國教英文。外教在中國生存狀況是否面臨困境?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共政府規定,外籍教師到中國工作,除了工作簽證以外,還需獲得外國專家局的工作許可。而每個省對外籍教師的要求不同。如北京和上海均要求外籍教師至少要有學士學位和2年工作經驗。
很多在中國當英語老師的外教都表示,他們的合約都是由一些以營利為目的的第三方仲介幫他們完成的。北美VICE媒體說,每簽下一個合約,仲介就會獲得一筆不菲的佣金。而這些仲介所僱傭的老師往往並不持有合法的工作簽證,很多人僅僅是以旅遊簽證或商務簽證進入中國。
這些不受規範的仲介還會唆使外國人在面試時誇大自己的能力,如謊報學歷、偽裝自己的母語是英語等,以增加學校聘用他們的機會,從而獲得更多的佣金。
每發現一位外教非法工作,當局就可以對相關學校處以一筆罰款。不過,由於家長們交給學校的學費往往是罰款的好幾倍,為了獲得更高的收入,很多學校認為冒再大的風險請外教也是值得的,哪怕這名外教的簽證不合法或資質不過關。而非法僱傭外教除了能夠吸引學生外,也可以降低學校的成本,因為他們可以逃稅,也不用支付這些老師各種福利。
另外,哈里斯的文章還說,很多在中國公立和私立學校教英語的外教都反映,自己曾經歷過一次或數次的被迫勞動,被拖欠工資和強制取消帶薪休假時有發生。
此外還有合約問題。外教簽署的合約雖然是中、英各一份,但由於很多外教不諳中文,所以在中文合約內容與英文不一致時陷入維權困境。即使找律師應對,所要耗費的時間和高昂的花費也讓許多外教望而卻步。
哈里斯表示,簽證麻煩和拖欠工資這兩個外教面臨的主要問題短期內很難解決。他說,也許其他非英語國家如越南、泰國、日本等是比中國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