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台大農場侵犯原民用地 監院糾正

【記者李怡欣 /綜合報導】台灣大學山地農場前身是「高砂族保留地」,在日治時期圈給台北帝國大學作為山地實驗農場,行政院等機關於民國58年撥給台大使用。不過,監察委員調查發現,台大竟將土地委外、從事銷售獲利,嚴重侵犯原住民族土地權利,違背公地撥用目的與農場設立宗旨。4日監察院通過糾正行政院、內政部、原民會及台大等四個單位。

台灣大學附屬「梅峰農場」位於南投仁愛鄉,佔地約1,092公頃。當初原屬「能高郡番界地」高砂族保留地,霧社事件後,日殖民政府圈給帝國大學,然後國民政府來台後,沒登記回原住民保留地,反而草率的撥給台大使用,監委調查發現,台大並未真正用於教學,而是委外種菜獲利,明顯不符合原本使用土地目的,因此,監察院要求行政院切實督促有關機關檢討改進並依法妥處。

監委瓦歷斯.貝林11日表示,政院與內政部未查證台大無事實使用撥付用地,侵害原住民權益,因此提出糾正;監委高涌誠認為,本案作為轉型正義的首個調查報告,實踐對原住民族的土地正義。 

監委表示,將來如順利由台大釋出部分土地並劃歸原住民保留地,則應請原民會協同農委會及地方機關等各權責機關積極監控及輔導,當地原住民族亦應依法妥善使用土地,力求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保障與國土保安之兼顧與均衡。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會請相關單位加強督導,希望還給當地原住民族相襯而合理、合法的權利;台大表示,等到收到監察院文函與報告後,再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