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稱,張扣扣因其母遇害之事對鄰居之子王正軍心懷怨恨,在其母被害21年後蓄意報復,精心策劃犯罪,選擇大年三十當天持刀行凶將王氏父子3人殺死。陝西漢中市中院17日按照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簽發執法令,對張執行死刑。
17日,張扣扣被處死當天,中共的《人民法院報》就該案發文,否定民間將張扣扣報仇定性為「俠義」之舉,稱「為母復仇」的快意恩仇,只存在武俠小說中,張扣扣連殺三人是「窮凶極惡的行為」。
但在該報的微博回文部分,網友幾乎一面倒、反駁官方的說法,炮轟中共法律的黑暗和不公:「就是法律沒有公平,才造成這樣!懂?」「不正是因為當年的法律的不公,才造成了今天的違法行為嗎?」「法律公平的前提是公平!」「他媽被殺,怎麼不見殺人者死刑呢……您這還真是有臉說!」
張扣扣為母復仇殺人案曾引起各界的廣泛關注,大多人同情張扣扣的遭遇。張扣扣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公布後,引起微博上大量網民熱議和質疑:「當年的法官也都應該被判死刑吧!當年的司法不公正才釀成今日的慘案。」「張扣扣為母報仇殺人,被執行死刑,當年殺他母親的凶手,為什麼沒被執行死刑?」
張扣扣母親汪秀萍,1996年8月27日被鄰居王自新父子打死。據陸媒報導,因為王家的三個兒子在當地勢力較大,原本是王家二兒子王富軍打死了張扣扣母親,卻讓不滿18歲的小兒子王正軍頂罪;王正軍本來被判7年,但僅服刑3年後就出獄。
事發當天,年僅12歲的張扣扣在現場,親眼看到是王富軍拿著棍子打死了她的媽媽,卻讓王富軍的弟弟王正軍抵罪。而且張家提出25萬元人民幣的民事賠償,最終只拿到了1,500元人民幣的賠償,王家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張扣扣於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中午,持刀將鄰居王自新及其長子王校軍、三兒子王正軍殺死,報了殺母之仇。張扣扣於2018年2月17日投案自首;2019年1月8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張扣扣判處死刑。
張扣扣案代理律師團的辯護詞指出,製造張扣扣殺死3人的這個惡果,恰恰是王家自己,以及當年製造司法不公的官僚體制,還有一直對張父上訪不作為的地方政府。
張扣扣案二審維持死刑原判後,有4名律師——中國異議人士陳光誠、中國維權律師劉士輝、李潤初以及盧偉華致信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呼籲赦免張扣扣的死刑。並從法律角度駁斥了陝西省高院對張扣扣案的判決,指出張扣扣母親被殺一案判決不公是造成張扣扣案的主要原因。
公開信說,陝西高院將張扣扣「為母報仇」的殺人動機定為「報復殺人」,並認為其「動機卑劣」,還表示張扣扣「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等,都嚴重違背了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