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沈智慧6日召開記者會爆料,指高雄「台豪企業」2013年時向當地推銷「電力節費工程技術」,謊稱可以大幅減少電費,但實際上只是到台電花個20分鐘辦理臨櫃用電獎勵,有公司已被騙取1,900萬元,沈質疑台電有「內鬼」協助;法務部表示,會將資料轉交檢調機關再判斷;台電則否認有「內鬼」。
受害的春雨公司委任律師黃郁婷表示,當初台豪公司派1位自稱曾接受媒體專訪的「節電技術達人」,宣稱5年可省1,712萬元,並承諾「責任施工」但不對外告知技術且不收施工費、只收節電費用50%。但公司在簽約第3年發現,財產目錄根本沒有節電工程設備,經詢問後台豪才承認,只有到台電臨櫃辦理二階段改為三階段的用電獎勵措施。
黃郁婷說,公司發現後當下即要求終止契約,卻遭廠商拒絕,目前已經提出民事訴訟,受害金額高達900多萬元。不過遭受害企業提告,台豪公司竟還反告妨害名譽,目前正在進行民事訴訟。
沈智慧表示,台電的二階段改為三階段用電獎勵措施,其實在1990年就已經實施,但當年資訊不發達,加上台電宣傳不彰,許多用電較大的傳統產業,並不知有這樣的優惠,才會讓台豪公司有機會用台電既有的節電方案,進行類似經濟詐騙的行為,估計高雄地區受害廠商多達6家,要求台電應該加強宣導。
她還質疑,台豪公司推銷時提出的電力節費報告,登載特定公司的歷史用電度數,以此模擬電度、計價等一般人難以取得的技術,懷疑台電有「內鬼」從旁協助,但受害業者提起民事訴訟終止合約卻都敗訴,未來得繼續付錢給無良公司,希望法務部能重啟調查。
法務部:會將資料轉交檢調判斷
對此,台電業務處副處長鐘思思回應,台電保有的用電資料不是任何員工想查就查,都有權限控管;此外,只要是高壓以上用戶全面實施時間電價,各類電價方案在網路、營業區處都有相關資訊,也透過服務專員、區處座談會等方式和用電大戶溝通,甚至高壓入口網站也有試算電費的功能。
法務部則說,民事判決是針對雙方合約糾紛,對此不介入、不發表意見,但是否涉及刑事詐欺,會將資料轉交檢調機關再判斷,不能稱作「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