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代理人法案三個版本
時代力量 |
專法: 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 |
採登記制 |
基進黨及民進黨部分立委 |
專法: 外國代理人登記制 |
採登記制 |
民進黨團 |
修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傾向禁止制 |
國民黨團 |
未提岸 |
支持登記制 |
資料來源:新聞整理 記者莊麗存/製表
怎麼看境外勢力影響力透明法?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用「外、聯、內、透」來說明「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他用「外」來形容「境外有敵意的對象」,且敵國和敵意是分開來的概念;「聯」就是境外勢力與代理人的聯結,但鍾佳濱認為,用「協力」可更準確的表達有敵意的境外勢力的「協助者」。
「內」就是境外勢力對台灣內部民主的影響,包括透過商業、貿易、商品等所影響的政治活動和言論行為;最後是「透」,利用資訊揭露的規定,讓人民有選擇權。
鍾佳濱說,境外勢力要有清楚定義,再來行政機關是單方面認定?可否公民團體認定?國家認定敵意會有抱復,這會是複雜政治過程,要不要跟政治生態混在一起?如果定義敵意,是由國安會、陸委會等一起認定,如何適度安排?這是要討論的。
鍾佳濱舉例,食藥署對藥品和食品的管理標準就不一樣,「藥品」管制嚴格,必需經過人體試驗、強調療效,但如果是「食品」,只要標示清楚就會尊重人民自己的選擇,而「保健營養食品」雖也不能講療效,但是有機能性,同樣受到嚴格規範。
因此,鍾佳濱用「藥品」比喻「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裡的一到七款明列各政治活動型態,直接會受到影響的,應該受到嚴格的管制。第九款是政治性的傳播活動,這就像「食品」只需要標示清楚來源。最後,學術研究者就是「保健食品」,他們是參與國家政策制定的相關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