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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控蔡英文涉自我抄襲違反學倫 要求教育部調查

【記者李怡欣/綜合報導】近日,蔡總統的博士論文吵得沸騰,立委陳學聖指控,蔡的博論和同年月在《政大法學評論》發表的中文論文,至少出現20個相同,恐涉自我抄襲,要求教育部查辦。

陳說,他週五給教育部一份調查報告,「關於總統蔡英文女士在台以中文發表論文與其博士論文間,有無違反學術倫理、自我抄襲」一事,要部長看完,週三向他報告。

對此,潘文忠表示,論文爭議在1983年,教部會依「程序從新、實體從舊」,學術專業判斷認定;教育部依過往程序受理,學倫一貫做法,如收到檢舉案,先送學校處理,校方邀請對方書面答辯,由書審委員決定,必要時得找校外委員審查,再提送教評會處置建議後,送教育部,全程要四個月。因此無法在週三回應。據指,總統蔡英文提博論或期刊當年,學術倫理是禁止抄襲他人。

陳學聖調查指出,蔡英文1983年6月交博論,同年6月再以中文於《政大法學評論》第27期發表名為〈國際貿易中國市場之保護─GATT第十九條,VER及MFA〉期刊,兩篇一比對,發現內容重複性相當高,第5章甚至超過一半以上,幾乎為英語、中文篇幅互相翻譯使用。 

陳學聖進一步指出,蔡總統1990年4月出版中文學術專書《國際貿易法專題研究》,該書亦收錄同一篇論文,但不管期刊或博論還是專書,均未提及彼此存在引用關係。

陳學聖說,依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明定「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為自我抄襲。他要求教育部澈查蔡總統學術著作如涉自我抄襲屬實,必須自始撤銷蔡總統升等副教授、教授資格。

教育部政次劉孟奇回應,立委可向教育部檢舉,但不能要教育部作「判決」,高教司則說,學倫案要先由學校調查,再送教評會審議認定後送教育部,教育部再由學審會依規定,歷時需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