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主打「庶民」形象,不過卻遭爆料在2011年「失業」期間,於台北市南港區購買價值7,200萬元豪宅。民進黨立委林俊憲7日質疑,韓曾要求台肥借他1,400萬元,也就是房價的兩成,原本拒絕的台肥,後來又大轉彎借錢給韓;不過台肥澄清,當時因法令更改才借給有需求的住戶,這是通案。
韓國瑜買豪宅案持續延燒,韓國瑜7日上午再度澄清,強調購買豪宅這是單純合法的買賣權利轉售,但也強力譴責爆料侵害個人資料,質疑洩漏交易資訊者的背後動機。
林俊憲則召開記者會表示,韓國瑜在2011年「失業」期間,於南港購買7,200萬元的豪宅,市場原本約可貸款七、八成,但馬政府上台後打豪宅,規定台北市7千萬以上豪宅,只能貸款五成。
他說,韓國瑜在買房後,「有沒有在2014年11月發存證信函給台肥?要求台肥借你兩成房價的錢?台肥有沒有在隔1個月後,發存證信函給韓市長拒絕,韓市長接著你有沒有找人去喬?找政治人物去施壓台肥,讓台肥在2015年4月借你1‚400多萬元?」質疑是利用特權取得貸款。
台肥:借錢給韓是通案
不過台肥澄清,當年因法令更改,豪宅原本能七成貸款降為五成,許多買家無法負擔,要求台肥借款,台肥為此找律師研究過、也請示過金管會,對於有需要的住戶由台肥提供兩成房貸借款,現在還有繼續還款的,「這是通案,不只借給韓國瑜。」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說,無法接受台肥此說法,借錢給別人不是特許事業,沒有要經過金管會允許這種事情,這是魚目混珠的說法,他完全無法接受。
顧立雄表示,借錢給別人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但台肥要注意《公司法》第15條,就是公司的資金原則上不可貸給任何人,但有兩個例外,一個是公司行號之間有業務往來,第二是短期融資必要,才能借款,但不可超過公司淨值40%。
顧立雄強調,台肥是否有符合《公司法》第15條規定,是否有構成業務往來、短期融資必要,要由台肥來說明。但他聽說這貸款是分期20年,若這樣就不是短期融資。
韓國瑜:不可能施壓台肥
對此,韓國瑜則說,他自己當時已經離開立法院十幾年,長期沒有工作,一個中年男子在失業狀態,應該到按摩院紓壓,怎麼可能施壓?他強調,買南港的房子是8年前,當時大家都有一個夢,希望有一棟房子離捷運站近一點,結果發現高估自己的經濟能力,才決定把它轉售,過程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