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私校工會21日表示,去年12月接獲崑山科大教師投訴,稱該校疑有強迫教師進行「不樂之捐」情形,教師得按照職等向校方捐款1,600~3,600元不等之金額,作為招生等用途。教育部表示,會到該校查核,若確有違法,會依《私立學校法》相關規定辦理。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崑山科大電子工程系疑透過系務會議,決議該系教師依職級每月捐款1,600~3,600元不等之金額給學校,作為招生、畢業系友聯絡及工程認證人力支援費用。
尤榮輝表示,該校教師認為學校的做法不合理,「不是小氣不願捐款,而是沒有義務」,並表示「為了五斗米折腰,所以忍氣吞聲」。依該校電子系會議紀錄,該系自2019年1月之前就開始要求教師捐款,推估至今每位教授至少「被捐出」5萬元。
尤榮輝表示,崑山科大校方宣稱是全體教師自願樂捐,並用於學生急難救助、學生獎學金以及弱勢學生助學金,並無用於招生經費。但老師向工會反應,是迫於情勢「被捐款」。
尤榮輝表示,招生屬校務發展的一部分,正常辦學的私校會編列預算以支應招生業務開銷,只有不正常辦學的私校才會利用權勢要求老師行「不樂之捐」。另外,受到少子化影響,這樣的私校「不樂之捐」情況恐怕為數不少。
尤榮輝表示,這樣的做法實屬不當,恐違反《勞動基準法》薪資應全額給付之規定,呼籲教育部注意少子化使得私校不能反應辦學成本等亂象,並通函各校,避免「不樂之捐」。
教育部表示,正在釐清此事,並強調學校協助校內弱勢學生必須是老師自發性、符合當事人意願的行為,不應強迫而變成不樂之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