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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14天憋不住 桃警查獲3男依法裁罰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國人在14天內若有中、港、澳旅遊史,返台後需要居家檢疫14天。不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6日表示,從5日起至6日上午為止,共獲報3名男子違反規定離家外出,經警方追查後確認違規屬實,目前已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衛生局裁罰。

平鎮分局副分局長陳怡誠表示,轄內有2名曾於1月下旬前往中國旅遊的男子,返台後遭列為居家檢疫的對象,因此由防疫中心透過配發智慧型手機進行追蹤;但防疫中心表示,2名男子分別在5日晚間及6日上午出現訊號異常的情形,因此隨即通報警政系統,並派員前往查處。

警方指出,其中一名52歲邱姓男子,居家檢疫本於6日中午期滿,但他表示,因為算錯時間,在5日晚間就與女兒外出用餐;而另外一名64歲的方姓男子,還有3天才達居家檢疫期滿,不過,他向警方表示,實在是「憋不住了」,於是在6日上午自行開車外出,但他強調,自己沒有下車。2人經警方調查後均違規屬實。

此外,楊梅分局也表示,一名於6日就可解除居家檢疫的33歲陳姓男子,因為在家無聊,竟於5日下午1時許外出到超商領錢,並騎機車前往中壢區購買遊戲光碟,他供稱,外出時全程戴著口罩,但仍然違反規定;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要求陳男返回隔離住所。

桃園市警局強調,由於3人都擅自離家、不理會居家檢疫作業,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因此全數送交衛生局從重裁罰,將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