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有效落實外勞居家檢疫的管理,勞動部宣布,自27日下午4時起,社福類外勞入境後進行居家檢疫,將統一入住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至於產業類外勞的居家檢疫場所,還是交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辦理,但須事先地方政府實地查核檢疫場所,並確認符合規定後,才可以引進外勞。
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17日下午4時起,登機入境台灣的外勞需進行居家檢疫 14 天,經統計,自3月17日起至3月26日為止,入境外勞應辦理居家檢疫共 2,758人,其中產業類共有1,732 人、社福類 1,026 人。另有94.31%移工交由仲介公司代為辦理,5.69%則由雇主自行辦理。
勞動部政務次長劉士豪表示,產業類外勞的檢疫場所,仍交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辦理,在申請產業外勞進入本國的情況下,必須要提供「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並在外勞入境前,需交由地方政府去勘查居家檢疫場地,場地必須符合1人1室、有門禁管制及配備消毒設施,經檢查確認完成後,才能夠讓外勞進入我國。
另若為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等社福類入境外勞,將統一入住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包含衛福部提供的400 床檢疫場所,及勞動部正在與仲介公會委託辦理230 床,檢疫期間相關費用由雇主負擔,另因集中檢疫場所床位數有限,自3月28日起,社福類雇主引進外勞前,應先取得入住集中檢疫場所的證明文件後,才可以引進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