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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張經義為中共官媒工作 陸委會:應顧及對臺統戰疑慮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中共官媒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日前在美國白宮記者會上,對美國總統川普說,他來自台灣,引發熱議。國人任職中共黨政軍直屬官媒,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有台灣特定媒體為張抱屈,說張在東方衛視僅是約聘職,對此,陸委會17日表示,東方衛視就是中共組織,這與他是否僅「約聘職」無關。陸委會強調,國人擔任陸方職務,應考量是否涉及對臺統戰工作、有無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

陸委會認證:「東方衛視」為中共黨政務系統所屬事業

根據「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臺灣人民不得擔任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上開規定者,依法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陸委會指出,「東方衛視」為「上海東方娛樂傳媒」所屬衛星頻道,隸屬陸方政務系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全額出資之「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且受黨務系統「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上海廣播電視臺)之指揮監督。依其股權隸屬及業務監督關係,足認「東方衛視」為陸方黨務、政務系統所屬事業單位,當然是「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任職的黨政軍組織。 

有媒體反指,「兩岸條例」禁止的是不得在黨政軍任職,而非明文規定到黨營事業單位,對此,陸委會表示,依條例規定以及93年3月1日的解釋公告,中國共產黨的黨、政務系統轄下所屬事業單位都受兩岸條例規範; 部分媒體稱,記者是約聘制、完全市場化機制、和中共黨政軍無關,對此,陸委會解釋,個案職稱、聘期長短或方式,並不影響對於認定擔任職務的判斷。

有國民黨立委聲援張經義,陸委會則強調,條例與公告,2016年蔡政府上台後一字未動,都是延續國民黨執政時政策。至於張有無違法?陸委會說,要看其職務屬性是否實質從事該職務工作內容來認定,會請他來說明。

國人任陸方職務應考量是否涉「對臺統戰」工作

陸委會強調,在國際競爭中,人才競逐及跨國移動是正常趨勢,國人擔任中國大陸企業之職務,若不涉及違法,政府絕對尊重人民工作及就業選擇權利。 

但是,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臺打壓,迄今亦不放棄武力犯臺,國人應遵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避免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以維護臺灣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