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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非公用不動產109年租金全面減收2成

【記者莊麗存、徐翠玲/台北報導】考量疫情影響經濟加劇,財政部表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出租、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以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提供民間使用的國有地,今年出租租金將全面減收兩成,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預估受益承租人18萬餘戶。

行政院今年4月8日宣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今年租金減收兩成,財政部國產署持續盤點其他土地提供使用方式,包括以出租、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等相關土地租金的減收措施。

首先,在出租部分,財政部4月10日報奉行政院4月15日核定,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除行政院專案核定租金率或法律(令)明定以法定稅費(如地價稅等)計租者外,今年全年應繳租金減收兩成,預估受益承租人18萬餘戶。

在委託經營方面,財政部4月21日核定,國產署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委託經營案件,受託經營者今年全年應繳的經營權利金減收兩成,預估受益受託經營者391案。

在自行辦理設定地上權部分,財政部4月23日核定,地上權人今年全年應繳的地租減收兩成。另國產署特別提醒地上權人,倘非自行使用(例如使用權住宅)者,應將減收的地租確實落實於使用人,預估受益地上權104案2239戶。

至於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業務方面,可比照上述減收兩成或自行斟酌減收成數,預估受益168案。國產署表示,減收地租兩成機制,皆無須合法使用人提出申請;至於已收取租金部分,可以無息退還,或業者可採自動扣抵應付款項。

此外,國產署表示,在防疫期間,合法使用人有緩繳租金(含地上權地租、委託經營經營權利金)需求,可按契約約定應繳納租金,向國產署各分署(辦事處)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底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另外,經濟部也研訂「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提供租金紓困措施」,由國營事業帶頭降租兩成,希望減輕承租人受疫情影響,初估受益承租戶約9千餘戶,租金約減收6.6億元。經濟部強調,由國營事業帶頭降租,希望能有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