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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員林果菜市場用地已遭變賣 員林市公所澄清謠言

誤信員林果菜市場遭變賣的鎮民前往公所抗議。(員林市公所提供)
誤信員林果菜市場遭變賣的鎮民前往公所抗議。(員林市公所提供)

【記者謝五男/彰化報導】今(23)日員林市民代表會剛好召開第2屆第8次臨時會,因此上午8時左右上百名行口商到公所門口抗議,並向代表會主席賴東位遞交陳情書,希望能民代與公所能考量他們的生計。針對有民眾在Facebook社群影射員林市公所將果菜市場用地出售等事,已影響市公所及市民代表會聲譽,員林市長游振雄、代表會主席賴東位暨全體代表皆嚴厲譴責,將訴諸司法,捍衛清白。

員林市長游振雄表示,員林果菜市場成立於民國46年7月1日,原以南昌路與光明街口的市場為交易場地,因市區日益繁榮,果菜市場交易量激增,致原有場地不敷使用,產生秩序紊亂及環境髒亂,經中央建議改進,因而將市場遷建至莒光路北端(即現址),民國65年11月竣工落成,建築物至今已有44年歷史。

游振雄指出,員林果菜市場周邊逐漸形成居住聚落,衍伸出停車位不足、建物老舊等問題,為求更有效益的土地利用以及提升周邊居住環境,導入適當機能,員林市公所循土地變更程序將原編定(批發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區,現正進行可行性評估中,整個計畫時程預計至少1年才會完成,而現存的員林果菜市場也必須配合用地變更進行改建,因此員林市公所獲彰化縣政府補助200萬元,待提送代表會臨時會審議通過後將著手進行規劃,以符現代化市場趨勢。

他說,未料在開議前,外頭已有員林市公所將土地變賣等謠言紛飛,員林市長游振雄表示,各項大型建設一定都會經過數年甚至數十年的評估與規劃,農產品批發市場為公用事業,具有調節農產品供需功能,攸關農民收益及消費者權益,因此市公所一定審慎規劃評估,批發市場用地日後如變更為商業區,員林果菜市場仍可繼續存在原處,但為利改建工程進行,果菜市場得暫遷至他處營運,考量南來北往貨櫃車、大貨車進出與交通便利性,會先規劃距離現址不遠處擇地作為中繼市場,不論是行口的理貨區、倉儲、冰庫等使用區域範圍,仍保有原市場的使用功能,絕不會讓行口權益受到影響,現階段既然各行口商有不清楚的地方,公所與果菜公司一定找時間召開座談會,並請大會先將提案保留。

另外大會也決議,針對有民眾在Facebook社群發表「員林都要賣地換現金了……最近四周大興排水工程的某市場其實已經賣掉了,已經通知裡面老闆準備搬家…..」留言,影射員林市公所將果菜市場用地出售等事,已影響市公所及市民代表會聲譽,員林市長游振雄、代表會主席賴東位暨全體代表皆嚴厲譴責,將訴諸司法,捍衛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