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林正峰29日在議會質詢時,抨擊市府訂定國光發電廠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管理委員會,竟然撇除市議會推薦代表、回饋金亦未納入市府預算,等同規避了議會的監督,致衍生市府將民眾犧牲健康與生活品質換來的回饋金被挪用到興建天幕,排擠掉電廠所在地的龜山區建設經費,要求市府重新召開委員會檢討改正。
林正峰強調,國光電廠從2003年開始運轉發電以來,毫不容易於今年起回饋電廠所在地的龜山區,結果,市府訂定的回饋金運用管理委員會,竟然未比照1999年開始發電的海湖發電廠回饋金管委會,明定1至4位委員由議會推薦。他對於國光電廠回饋金管委會排除市議會推薦委員的作法,認為是故意規避議會監督,形同架空議會職權,他無法認同。
林正峰認為,管委會委員排除掉議會代表,他予尊重,但是,委員會召開時至少也該通知電廠所在地的議員列席反映民意。市府故意不讓議員出席管委會的後果是,國光電廠三千多萬元回饋金中,僅有1,500萬分配給電廠周邊的8個里,其餘都由區公所作為行政費用及地方建設經費。
林正峰了解,管委會已經通過龜山區公所的提案,將把區公所分配到的建設用回饋金,作為興建天幕球場的經費。堅決反對管委會的這項決議。他説,桃園市任何一區興建天幕,經費都是由市府體育局編列的補助款預算支應,為何唯獨龜山區不是由體育局補助?竟然把龜山區民犧牲健康與生活品質換來的回饋金,挪去興建天幕球場?這樣對龜山區公平嗎?這樣的作法已經明顯排擠了龜山區的建設經費,他和鄉親們都無法接受和認同。
林正峰説,這次核定的三千多萬元回饋金,是國光電廠設廠以來第一次對龜山區的回饋,他説,市府這幾年來對龜山區的建設補助已經是全市最少了,全市廣設天幕球場建設是市府的政策,議會連續這幾年都通過編列於體育局的天幕預算,龜山區的天幕建設經費,原本就應該由體育局的預算補助,不該動用到龜山人承受污染之苦的回饋金。他要求市府重新召開委員會檢討,可以把回饋金優先分配用到龜山區各里亟待改善的基礎建設,堅決反對挪用回饋金興建天幕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