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Mental Floss網站報導,對於決定新生兒的國籍為何,世界各國並沒有統一的規定。有些國家採行屬人主義(jus sanguinis,又稱血統主義),例如臺灣、日本、韓國等,這意味著新生兒的國家由雙親之一或同時由雙親的國籍決定,與出生地無關。
其他國家則採行屬地主義(jus soli,又稱出生地主義),亦即無論父母是哪國人,只要出生在該國的領土內,即自動獲得該國國籍,而這樣的規定延伸至天空中。這些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等。
依據美國國務院外交事務手冊(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的規定,如果某個小孩在美國領空出生,他或她就能獲得美國公民的權利。如果這個小孩的父母來自採行屬人主義的國家,那麼他或她有可能可以取得雙重國籍。
但類似的情況不會發生在採行屬人主義的國家。這表示美國媽媽在法國領空生下的小孩無法取得法國國籍。這個小孩將取得母親的美國國籍,因為當美國公民在外國生小孩時,美國的國籍認定方式通常遵循屬人主義。
由於世界上採行屬人主義的國家比較多,大多數在國際海域或空域出生的寶寶最終可能取得父母親的國籍。
依據聯合國《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eduction of Statelessness),如果新生兒可能變成無國籍──例如無國籍母親在國際空域產子,那麼這個孩子可能可以取得飛機註冊國家的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