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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丟我撿 假檢警詐長者養老金3千餘萬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國內一電信詐欺集團假冒檢察官,專門選定偏鄉地區的獨居長者進行詐騙,初估共15人受害,不法所得總計逾5千萬元新臺幣。警方獲報後,陸續查出各地車手,並逮捕主嫌及車手共18人,全案依詐欺、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偵二大隊第三隊隊長趙尚臻表示,某藏匿於境外的詐欺機房,以「假冒公署,你丟我撿」的犯罪手法,專門挑選偏僻鄉村的獨居長者為詐欺目標;而以黃嫌為首的詐欺車手集團,由黃嫌負責招攬車手,配合該境外詐欺機房提領詐欺款項,從去年12月底開始至今年年中,半年內陸續詐騙15人,車手集團取得不法所得共計逾5千萬元新臺幣。

趙尚臻說明,黃男先指揮第一線車手前往被害人住家周邊勘查地形,再由詐欺機房假冒檢警等執法人員,誆稱被害人的帳戶涉嫌遭人利用洗錢,為確保被害人財產安全,要求被害人將存摺、提款卡、現今打包後藏放於住家附近的草叢、變電箱或盆栽等處,再由假扮秘密警察的車手前往取貨;再將被害人帳戶存款提領一空,透過地下匯兌管道洗錢至境外。

承辦員警透露,其中一名7旬阿嬤,從去年底至今年3月間,陸續遭詐十餘次,阿嬤也聽從指示不斷將現金藏放在家附近盆栽供「祕密警察」提取,共遭騙約3千3百萬元新臺幣;另外也有6名被害人遭詐金額達上百萬元。

為瓦解該不法組織並向上溯源,刑事局與相關轄區警局組成專案小組,將全案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劉宴如指揮偵辦。蒐證完畢後,於日前持拘票、搜索票,陸續拘提黃嫌及其共犯等18人到案,並查扣作案用行動電話、平板、電腦、車手薪資袋等贓證物。全案將依詐欺罪、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雲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司法警政機關不會以民眾涉嫌刑案為由,要求將民眾名下存摺、金融卡或現金放置於指定地點進行監管,凡遇有不明或可疑電話,應進行「冷靜」、「查證」、「報警」等3步驟。另外,青少年打工不能為貪圖暴利,替詐欺集團從事轉帳洗錢;家長也應關心瞭解子女打工情形,避免淪為詐欺集團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