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有民眾於8月2日在南投市一家藥局購買外盒印有「宏瑋公司」的口罩,卻發現外盒包裝製造商名稱卻是宏瑋「路材」有限公司,而非「醫材」,但製造商卻同樣位於臺中市烏日區,於是向南投縣調查站檢舉。
南投調查站指出,劉嫌明知中部地區某公司所生產之口罩是尚未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一般口罩,不得以醫療口罩名義對外販售,卻仍基於詐欺及違反《藥事法》的犯意,購入大量一般裸包裝口罩,並自行尋找臺中市某印刷廠仿製宏瑋公司醫療口罩外盒,裝盒後銷售予彰化、南投等地區多家藥局及工、商業場所,使藥局及消費者受騙而購買。
檢調單位分別於8月20、27日依法搜索有關藥局、富達實業社及劉嫌住居所等共7處所,當場查獲無醫療器材許可證號標示的裸包口罩成品共21萬5,800片。追查後發現,劉嫌自7月間起迄今,向總計購入61萬餘片無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一般口罩,並於7、8月間委託印刷廠仿製20,200個宏瑋公司醫療口罩外盒,不法所得估計近新臺幣200萬元。
經南投縣調查站約談劉姓主嫌到案,並經檢察官複訊後,依涉犯《刑法》詐欺、偽造私文書、違反《藥事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於8日向南投地方法院聲押劉嫌獲准,全案仍持續擴大清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