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臺商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轉變,引導資金回國投資,政府制定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租稅優惠獎勵資金回臺投資。財政部8日在行政院院會報告「境外資金回臺成果」,資金專法實施一年多,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引導2,254億(新臺幣)資金申請匯回,央行預期明年8月滿2周年時,匯回金額可超過4千億元。 院長蘇貞昌表示,資金專法將於明年8月14日屆滿2年,呼籲臺商把握租稅優惠期匯回資金;屆期是否延長,相關部會將審視情勢適時調整。
財政部表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共申請1,034件、2,254億,已匯回947件、2,157億元。其中,個人匯回件數占七成,營利事業匯回金額占總規模六成。
營利事業匯回資金來源依序為:境外被投資事業之OBU帳戶(74%)、新加坡(14%)、英屬維京群島(5%)、其他(7%)。
此外,已匯回並進入臺灣實質投資總金額650億,其中金融投資34億元(205件)占5%,主要配置在有價證券、期貨與保險商品。實質投資616億(185件)占95%;主要被投資產業為:電子資訊業193億元、金屬機電業136億、民生化工業119億、發電業66億,以及其他業別100億元。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裁示,專法自去(2019)年8月15日實施一年多,實際匯回資金超過2,100億元,比原本預期目標1,300億元多出近800億元,增加國內稅收175億元,央行預期到明(2021)年8月滿2周年時,匯回金額將可超過4千億元。
蘇貞昌指出,當初政府推專法是因美中貿易戰,期間發生香港反送中、武漢肺炎爆發,因此資金匯回規模遠比預期好,各國投資下跌,臺灣卻是投資爆發年,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已破1.1兆元(新臺幣),年底可實際到位超過6,200億元,1到7月核准外國人投資總額逾1,320億元,比去年同期增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