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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退休警察 立委提案修法比照國軍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警察工作具高度危險性,又有危勞職務降低退休年齡的規定,但卻因為年改讓所得替代率大幅調降。民進黨立委陳瑩13日表示,她已提案修法,主張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國軍,落實對退警的照顧。

為保障警察權益,陳瑩提案修改《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讓警察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立法院院會11日已一讀通過該項修正草案,並交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陳瑩13日表示,2017年年金改革過程中,因警察與公教人員相同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所得替代率大幅調降,又因多數警察危勞職務降低退休年齡,對退休警察人員衝擊影響甚鉅。

她表示,警察危勞職務與國軍相似,警察退休金規定,應改為任職35年年資的所得替代率為85%,最高40年年資為95%,比照國軍士官,落實對退休警察之照顧。

依據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的規定,陳瑩表示,目前任職40年的所得替代率將由77.5%逐年調降至62.5%,但因為警察工作特殊,另有「危勞降齡」的提早退休規定,必須要在60歲退休,所以絕大多數基層員警的任職年資,都不可能達40年。

她表示,雖然《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對於警察若因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而導致身心障礙的警察人員,已有一定保障,但政府對退休警察人員的照顧仍顯不足。

她表示,該草案在連署過程當中,就有17位立委簽署,其中民進黨立委就有6位共同提案,反應相當熱烈,代表有高度共識,只是相關單位仍有退撫基金財務狀況的考量,希望尋求更多立委支持,提供退警應有的退休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