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院長陳菊上任後積極推動監察職權數位轉型,繼全臺首創遠距視訊陳情後,自今年1月起,監察院彈劾案件也改以「懲戒案件線上移送系統」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截至21日已遞送2案,移由懲戒法院轄下的懲戒法庭及職務法庭分別審理,期能加速文書送達及訴訟進行。
監察院指出,數位化是提升組織效能的關鍵,監察院與司法院於2019年5月10日就曾召開「監察院彈劾案件移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為懲戒法院)採線上作業之可行性研議」會議,兩院在會中達成共識,由司法院負責《電子簽章法》之檢討和系統建置,並訂定相關作業辦法,共同推動懲戒案件線上移送政策。
監察院表示,除了密件以外,日後經審查決定成立的彈劾案件,都將透過「懲戒案件線上移送系統」向懲戒法院提出移送函、彈劾案文及相關卷證資料的電子檔;而監察院也可經由系統的回應與查詢功能,即時了解案件進行狀態,包含「完成遞狀-預審中」、「預審不通過」、「完成遞狀」、「已分案」、「已結案」等5種。
截至21日為止,監察院透過線上移送的彈劾案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研究員張東柱違法擔任企業社合夥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蔡甄漪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等2案,已分別移由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與職務法庭依法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