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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鼓勵包租代管 房東免稅額擬增五成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行政院會8日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記者陳柏州/攝影)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行政院會8日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李怡欣、張原彰/臺北報導】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行政院會8日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將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原來的新臺幣1萬元調高為1.5萬元,並明定相關契約不得作為租賃所得依據,以免除房東被課稅的擔憂。

內政部說,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自106年推動至今,累計1萬餘戶媒合物件,與計畫目標8萬戶尚有差距,究因住宅所有權人對於加入計畫後,租金收入享有每月1萬元免稅的稅賦優惠誘因不足,又擔心加入計畫後,該出租住宅恐成為稅務機關追溯補徵所得稅依據。

行政院會8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法是為了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以利增加提供居住、長照、身障、幼托等服務空間,因此將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的額度由原來的新臺幣「1萬元」調高為「1.5萬元」,並且明定相關契約不得作為租賃所得依據,以免除房東被課稅的擔憂。

蘇貞昌指出,藉此政策誘因提升房東參與意願,進而增加包租代管的住宅供給,對於想出租房子的房東、有居住需要的國人,以及為了擴增長照、幼托服務據點的政府,都是三贏。

專家:立意良善 但等同打掉重練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說,過去內政部只是強調與財政部有默契,無法完全保證國稅局不查稅,且確實發生愛心房東被勾稽的狀況,因此在實務上,確實發現有些房東不敢落實租屋報稅。

她說,如今為了更加鼓勵租屋代管,修法提高免稅額與提供免被追稅的保障,「立意良善,等於是打掉重練。」而關於1.5萬元的免稅額,她說,北部的租金較高,感覺可能沒那麼大,中南部房價低,感受會比較明顯。

徐佳馨說,這幾年對於租屋代管的政策多是鼓勵為主,沒有做處罰,而現在政策較為寬鬆,政府也應該思考研議罰則,針對不願落實租屋報稅的房東,提出相應的處罰條款。

近期政府針對房市推出數波政策,她談到,以政策的立場而言,不會打到極致,會蘿蔔與棒子並行,現在要解決住的問題,因此租屋政策偏向鼓勵的立場,而對於炒作房價,則是通過房地合一2.0予以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