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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代刷7.79億元保費 南山人壽遭重罰

【記者賴意晴/臺北報導】金管會保險局週四(4月29日)表示,南山人壽辦理保險業務時,違反《保險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包括122位業務員用自己或他人的信用卡代刷保費,交易筆數558筆,繳費金額高達新臺幣7.79億元,「且發生於多家分公司,非屬單一個案,情節重大」,保險局依法開罰760萬元及6項糾正。

保險局表示,對南山人壽辦理日常監理及金融檢查時,有八大缺失,包括在信用卡檢核及控管機制、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資金運用作業等方面有缺失,且辦理不動產投資未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標準,辦理保全業務及申訴作業處理未完備,辦理法人投保作業未落實核保,辦理系統開發作業未落實規範,以及辦理委任經理人聘任作業也未審慎執行評估。

其中最嚴重的部分,是發現南山人壽有眾多保單,居然由業務員用自己的信用卡代繳保險費,公司並沒有對持卡人是否為保單的關係人來做控管,共計發現122位業務員用自己或他人的信用卡代刷保費,交易筆數高達558筆,繳費金額高達7.79億元。

保險局表示,情況發生於多家南山人壽分公司,非屬單一個案,情節重大,且南山在2020年6月就有接獲類似疑似有業務員代保戶刷卡繳保費,但一直到7月,才開始辦理疑似洗錢交易申報及重大偶發通報。

保險局指出,南山人壽的8項缺失,共計開罰760萬元及6項糾正。這也是今年以來保險業最高金額單一裁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