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難民日(6月20日)將至,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特赦組織17日召開線上記者會,呼籲政府應該透過修法或建立難民庇護制度,以完成臺灣的人權保護機制;或至少在《入出國及移民法》中增列「不遣返原則」的具體條文,讓《國際人權法》的標準落實在難民及尋求庇護者身上。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表示,自2013年統計至今,總計將近50位、來自12國的外國人,曾經或正透過民間團體向臺灣政府提出庇護需求;但很可惜從來沒有一位真正被政府承認並接受庇護,無法自由、有尊嚴的生活。尤其在去年疫情期間,他們甚至連口罩都無法取得。
周宇修表示,有人憂心敵國會利用「難民法」機制鑽漏洞;但如果真要透過這機制來滲透臺灣,其實並非是理想的選項,反而以臺商或其他商業身分進來,還不必進行嚴格審查。所以他認為,推動這個機制還是有必要的。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邱伊翎則說,臺灣並沒有編列任何預算照顧難民個案,對來臺尋求庇護的人也沒有明確的機制可提出申請,所以無法透過身分審查被賦予居留權及工作權,也無法合法工作、自食其力,必須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
她表示,雖然臺灣不是聯合國會員,至今也沒有難民法,但「不遣返原則」是國際強行法的規範,仍須遵守;在此情況下,必須有一套運作的機制、一個明確的流程及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