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溫日漸升高,各式消暑聖品紛紛出籠,桃園市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於轄內超市超商、手搖飲料店、咖啡店、冰品店、製造廠等處抽驗涼麵、飲冰品、食用冰塊、花草茶與茶葉原料、咖啡豆及各式配料,總計抽驗115件,其中1件涼麵及1件食用冰塊不符規定,衛生局依法處辦,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https://dph.tycg.gov.tw/)供民眾參考。
衛生局此次抽驗15件涼麵、19件飲品、10件冰品、20件食用冰塊、11件花草茶及茶葉原料、5件咖啡豆及35件配料,檢驗衛生指標菌、咖啡因、防腐劑、順丁烯二酸及農藥殘留等項目,其中有9件食品初抽結果衛生指標菌超過標準,經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後,複抽結果仍有1件涼麵及1件食用冰塊不符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由於食品中微生物之動態消長與製造及販賣場所衛生狀況有直接關係,故食品業者應落實人員與作業場所之衛生管理,重視及確保食品製程與品質,衛生局仍會加強市售食品稽查抽驗,若查驗結果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者,將依法處辦;另提醒消費者,購買涼麵或飲冰品後應儘速食用完畢或適當溫度保存,以免變質。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