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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養護機構大火燒出管理漏洞 監院糾正北市府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隱身於臺北市內湖區一處民宅中的非法養護所,去(109)年9月發生3死火警,監察委員調查發現,臺北市政府對未立案機構的通報處理流程規劃不良、訪視查核管理作業草率;且未訂有老人福利機構歇業後相關追蹤機制,核有違失。監院上月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北市府。

臺北市内湖區康寧路一段一處民宅1樓發生火警,卻傳出有非法的老人養護所隱身其中,該場所丁姓負責人未合法申請立案,即自行收置3名行動不便的住民;雖然案發時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正常運作,但3位住民因臥病在床無法自力避難,導致3人急救後宣告不治。

然而,監委王幼玲、蘇麗瓊、蔡崇義調查發現,該區里長於火災前不久曾2次致電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確認該處民宅是否為立案的長照機構,但話務中心第一次未能轉接給正確業務單位;第二次轉接衛生局後,雖曾派員查訪,卻以現場無違法事證或緊急急迫事件、里長要求話務中心不錄案為由,未成案且無紀錄留存,後續也未追蹤複查。

調查報告指出,臺北市政府對於未立案機構的通報處理流程未盡周延、訪視查核管理作業草率,錯失及時發現並查處未立案機構的契機;之後雖然亡羊補牢建立查核機制,卻已造成3名長者死亡,實有違失。且《長期照顧服務法》於2017年修正後,北市府雖將長照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分由衛生局、社會局管轄,卻缺乏橫向聯繫及追蹤管理機制。

其次,3位監委指出,此案中有2名死者原為北市私立佑呈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機構住民,具有社會福利低收入戶身分且領有政府補助,但北市府並未訂有老人福利機構歇業後相關追蹤機制,以致未能追蹤機構住民是否獲得妥適照顧;而內湖區公所也未落實低收入戶總清查作業,未及時發現歇業機構住民入住於未立案機構,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