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2003年和平醫院SARS封院事件進行專案訪查,有民眾投書媒體稱此舉是翻舊案擋弊案、一案兩查。對此,人權會17日發聲明表示,訪查目的在於發掘人權侵害真相、為名譽受損者平反;所提出的報告性質也與監察院調查報告不同,僅屬柔性建議。
人權會指出,和平醫院於2003年SARS疫情爆發期間封院,並強制所有醫院人員返院,且院內未落實隔離管制而引發交叉感染、死傷慘重,造成院內人員恐懼、身心俱疲;事後又透過裁罰與訴訟,使延遲返院人員的名譽受損,因此有必要針對此大規模人權侵害事件進行「訪查」,並作成人權侵害專案報告,為臺灣建立普世的人權價值及規範。
聲明中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是獨立組織,調查目的是為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的維護,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監察院所收受的陳情書狀若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等事件,應送交人權會依法調查。此外,針對「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也是重要職權。
人權會強調,人權報告是針對政府相關政策、法令及措施,提出柔性的改善建議,與政府機關立於協作關係,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的維護、促進及保障;而監察調查是監察院依職權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的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目的在於對公務人員提出彈劾案、糾舉案,或對行政機關提出糾正案,是以有違法失職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