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響臺灣觀光旅遊業備受衝擊,部分旅行業者為求生計,跨足健身、團購、物流等行業,但都非《發展觀光條例》所允許的旅行相關業務,遊走在灰色地帶。立法院法制局報告建議,主管機關應修法,適度鬆綁旅行業經營範圍,以利多角化經營,促進觀光產業永續發展。
立法院法制局近期提出「鬆綁旅行業經營限制相關問題探討」報告,內容提到,旅遊業者因受武漢肺炎(中共病毒)疫情影響,而開啟「斜槓人生」,跨足健身、海鮮、冷凍包、伴手禮等產業,甚至將9人座小巴用來團購、載貨,變身成「物流業者」。
不過根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旅遊業是為旅客設計旅程、食宿;安排領隊人員、導遊人員;代購代售交通客票、代辦出國簽證手續等有關服務而收取報酬之營利事業,若違反規定,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甚至得廢止營業執照。
立法院法制局提到,目前觀光局雖然有提出產業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但疫情可能長期影響全球人類生活情勢,建議適度鬆綁旅行業經營範圍,容許結合相關產業,以利多角化複合經營,促進觀光產業永續發展。
此外,報告還提到,近年旅遊市場蓬勃,民眾旅行方式多元,現在旅遊網紅、部落客興起,若進入疫情時代,旅遊觀念、需求和型態勢必有不同變化的發展,但目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非旅行業者雖可代售日常生活所需國內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但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
立法院法制局建議,除適度放寬旅行業經營範圍,也應適度開放部分旅遊市場,讓原民部落、特色民宿、媒體網紅、部落客等非旅行業者得有條件從事旅行社業務(如設計旅程、提供旅遊諮詢或安排國內旅遊、食宿及交通),彈性放寬旅行業從業限制,以提升旅遊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