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紀惠容調查新北市金山區公所陳姓雇員過勞猝死案,查出他不到三年竟歷經五次職務轉換、遭公所主管濫用而淪為血汗小編,且過世前一個月加班時數逾100小時、發病前六個月每月平均加班時數均超過80小時,長期處於權小責大的業務過重狀態;因此糾正金山區公所,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調查報告顯示,金山區公所自2017年11月起,以祕書室課員職務代理人名義進用陳員,但實際辦理業務則始終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屬於該公所祕書室及主管人員職掌的事項為主,並於2019年9月起指派他擔任新媒體小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有名實不符、權小責大爭議,違反「僱用辦法」,核有違失。
陳員經新北市政府專案審查小組審認為因公死亡,再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專業醫師審認,是「職業上的工作負荷」造成心臟疾病促發或明顯惡化。因此,認定該公所主管未盡雇主保護義務與責任,核有重大違失。
甚至,前、後任區長在事後皆推稱,陳員超時工作是因「自我要求甚高、常自主加班」,顯有推諉及迴避督考之責。此外,該公所為部分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的政府機關,卻誤用法令,未將陳員列為異常工作負荷檢核對象,核有重大違失;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也未盡督導責任。
報告中也提到,具廣義公務人員身分的約聘僱人員,向來適用或準用相關公務人員法令,但並無明文規定加班時數上限,導致「請領加班費時數有上限、加班時數無上限」的現象,相關保障明顯不及勞工。
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承諾,會虛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的權益。金山區長廖武輝則表示,去年配合調查期間,區公所已就監委提出的意見,包括業務分工、工時管理、員工關懷等方面進行調整改善;目前還沒看到糾正案詳細內文,後續將視報告內容,再次進行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