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近年來加強對外資媒體的審查,近日則是根據《星島日報》所提交的文件,認定該報在美國的業務符合外國影響力的條件,要美國《星島日報》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星島日報》(美國版)8月23日根據《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提交文件;這家總部位於香港的公司自稱是私營企業,不受中國共產黨控制或影響,稱其與在美國經營的其他營利性媒體公司的處境相似,並聲稱其美國海外版有編輯自主權。
但其向FARA提交的文件卻顯示,《星島日報》一半以上的美國內容,是來自一家名為Star Production(Shenzhen)Limited的中國深圳公司。
據了解,《星島》海外版除本地新聞版面(例如紐約新聞)是本地編輯自主外,其他版面包括國際版、中國版和香港版面,大部分版面的編輯、新聞審查和排版工作,都在其香港的深圳中心進行;其深圳公司也供應了《星島》在歐美、加拿大等城市報紙的新聞內容。
此外,根據《星島日報》提交的註冊文件,該報在美國的業務包括紐約、洛杉磯和舊金山的報紙,以及位於加州伯靈格姆的廣播電台「星島中文電台」、星島電視。
雖然《星島日報》對其作為外國代理人的地位提出異議,司法部的FARA(外國代理人註冊)部門已經得出結論,(其在美國的活動)構成了出於FARA目的的政治活動,《星島日報》不得不於註冊文件上,在「由外國政府、外國政黨或其他外國委託人所有」一欄內打勾。
資深媒體人:一點都不冤枉
知情人士表示,《星島》在今年中國房地產商收購股權之前,表面是香港左派商人、中共政協常委何柱國控股——當然何柱國的錢也是在中國賺的,但真正控制《星島》的早已是中共,「星島的後面是中共控制的,這個完全沒有冤枉它——說它是外國政府的代理人,很多方面完全受中共的影響。」
對於中共的控制範圍,該知情人士說,比如直接要求頭版及內文版面登什麼內容,對新聞持什麼立場、觀點,這些都受中共直接控制,中共指派的人直接干預頭版選題。
《星島日報》是由華僑商人胡文虎於1938年在香港創辦的中文報章,1999年胡文虎的女兒胡仙把「星島集團有限公司」(Sing Tao Holdings Limited)股權賣給私募基金Lazard Asia;菸草商何英傑的長孫何柱國於2001年1月向該基金購入星島集團,而何柱國早在1998年已獲任中國的全國政協委員。
一位來自香港的老年讀者表示,《星島》在三十多年前是中間偏右的報紙、客觀報導,原來的老闆胡仙是支持中華民國的;後來換了老闆轉變成中共「喉舌」的左派報紙,與《人民日報》差不多,很多朋友看到《星島》的轉變都很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