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將遭中共情工系統吸收,在臺灣發展共諜組織、竊取情報,接觸現役高階將領,涉案層級高達「上將」,國防外交委員會立委王定宇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目前我國退役將領約3,900餘人,極少數的壞份子淪為共諜、破壞國軍名聲,仍相信多數現退役國軍都是堅守本分;此外,近五年來我作戰防禦態勢改變,布建新型防禦武器,退將離退時間越久掌握機密越少,本身掌握機敏情報有限。
王定宇分析,易遭對岸策動四大樣態包含:一、「黨國意識混淆」,忠於黨、黨大於國;二、「國家意識混淆」,把中國當祖國,把臺灣當跳板;三、「學長、學弟制」重關係邀餐敘難推卻;四、「法治概念薄弱」,越高階領導幹部,同袍關係越綿密,情面阻礙法治落實,再加上軍中派系、小圈圈多。上述原因讓國軍高階將領成脆弱一環,處在敵軍滲透風險邊緣。
過去國安法判刑輕微
修法後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王定宇說,共諜或國家安全相關案件,常因為「輕判」、「輕縱」讓臺灣人民不安和不滿,不過目前這類「輕判」案件多數都是因為犯行發生在修法之前而適用舊法,也正因為舊法對共諜案件處理如此荒謬,他與部分立委在過去五年間,持續推動「國家安全相關立法」工程,若是犯行發生在修法後,則適用新修訂法條。
王定宇說,國安六法修法後,共諜案刑期七年起跳,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他已要求國安單位,對適用新法第一例,絕對重判,以起警示作用。
除了嚴法重懲,王定宇認為,國軍應強化法治教育及「軍隊國家化」觀念,強化國家認同,鞏固精神戰力,此外,軍中長期存在學長學弟鏈的舊包袱,透過這次共諜案手法揭露,突顯打破學長弟制、走回法律面已刻不容緩。◇
國家安全修法系列法案 | 三讀通過日期 | 內容概要 |
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法 | 2016/11/18 | 現役軍人涉共諜案定讞者,取消所有退休給與。 |
二、《組織犯罪條例》修法、《證人保護法》修法 | 2017/12/15 | 可以適用統促黨等偽裝政黨、陳抗的組織犯罪,原來的要件「牟利性」變成成案條件之一。從原來只能懲處動手的蝦兵蟹將,變成可以懲處背後的主事者,並且大幅提高刑責和罰鍰。 |
三、《刑法外患罪章》修法 | 2019/05/07 | 這是刑法外患罪近90年來第一次修法,將中國、港澳納入刑法外患罪的敵人定義適用範圍,將非軍人擔任共諜納入外患罪章(軍人已經有《陸海空軍刑法》納入共諜為敵人範圍),共諜最高可以處死刑,這是頒布《刑法外患罪章》的首次修訂,納入共諜為外患罪範圍。 |
四、《國安法》修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 | 2019/06/19 | 將為中共發展組織影響國家安全的刑責從原來的五年以下,大幅提高到七年以上,沒入違法資金,併科罰金五千萬元到一億元。 現職或退離職軍公教、國營事業人員,若背叛忠於國家的義務,若犯共諜罪經判刑確定後,也將剝奪全部退休俸,已領者自行為時起追繳之。 |
五、《二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 | 2019/07/03 | 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我國主要威脅,對高階官員、退休將領赴中管制時間加長,並且限制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及相關活動,違反者最高將免除退休給與。 |
六、《反滲透法》 | 2019/06/19 | 將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代理人行為,影響「選舉、罷免、公投」等民主行為者,明確訂定法律界線和刑責。 |
資料來源/王定宇提供
記者李怡欣/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