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8月中廢止「蝦皮支付」的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蝦皮卻把金流業務轉給同集團的「樂購蝦皮」。民團「經濟民主連合」9日赴監察院,要求調查追究金管會銀行局責任,並針對蝦皮執照遭廢卻仍繼續經營「代理收付款項」業務,提出追加告發。
經民連表示,銀行局去年11月無視蝦皮背後中國騰訊的影響力與國安風險,貿然核准蝦皮支付公司的「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今年8月中,投審會擋下蝦皮支付公司增資案後,銀行局本應督促蝦皮洽合法業者接手金流服務,但卻縱容同樣無照的樂購蝦皮「左手換右手」,繼續違法經營金流業務。
經民連研究員江旻諺表示,蝦皮未能於期限內申請電子支付機構執照,主因就是與騰訊的關係交代不清。騰訊是幫中共進行社會監控數位極權的企業,如今掌握臺灣企業與消費者大量金流的「生殺大權」,主管機關銀行局卻坐視國安風險繼續存在。
對於蝦皮「左手換右手」的做法,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日前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金管會將於明年第一季主動查核,若樂購蝦皮的日均餘額超過20億元以上,將要求樂購蝦皮依《電支條例》規定,向金管會申請電支機構業務許可。
江旻諺質疑,若把今年1月1日至8月11日「蝦皮支付」違法營業的金額都去除不算,只計算「樂購蝦皮」自8月12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個半月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餘額」的每日加總,再除以365天。這種分子只有141天營業額,分母卻有365天的日均餘額計算,當然會低於法定門檻。
他表示,即便等一年,也就是2022年8月12日再來審查樂購蝦皮的一年日平均餘額,蝦皮還是可繼續用同樣方式展延,拖到2024年總統大選都處於無照經營電支業務狀態,甚至無限輪迴此模式,永遠無照經營。
經民連委任律師陳緒承表示,銀行局縱容蝦皮「左手換右手」,等到明年初再來檢視營業額有無超過法定門檻,但是從《刑法》角度,無論蝦皮支付或樂購蝦皮,行為負責人都是蝦皮董事長胡育嘉,因此經民連已向臺北地檢署提出追加告發狀,控訴蝦皮被廢止許可後,仍繼續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
民團籲:蝦皮應即早合法化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表示,100%全資持有蝦皮的冬海集團與騰訊水乳交融,連冬海集團的財報裡也白紙黑字記載:「根據我們的創辦人(李小冬)與騰訊公司之間所簽定的『不可撤銷代理權』。」金管會卻在此中資背景的爭議下核准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許冠澤呼籲,蝦皮應早日洽合法電子支付業者接手金流業務,否則每天都在犯罪狀態繼續中,經民連還會有第三波、第四波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