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保險業面臨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金管會預計將執行六大政策,其中包含保險業在今年底,需將氣候變遷納入風險管理制度,並應於2023年在財報中揭露氣候相關風險。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6日出席「2021年保險業風險管理趨勢論壇」,他表示,近年保險業管理資產規模日益增長,尤其臺灣地理位置易受颱風、洪水等天然災害影響,不論氣候變遷造成的實體或轉型風險,勢必都會對保險公司經營產生巨大影響。
黃天牧認為,面對「氣候變遷」這隻遲早會發生的「綠天鵝」,僅能及早採取相關減碳措施,並在有序的執行下,降低氣候變遷對實體經濟的危害。他表示,全球天然災害去年造成約2,680億美元的經濟損失,保險業應盡早把氣候變遷納入風險管理制度。
金管會自2020年起,已陸續採取六大措施。黃天牧說,首先,保險業的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ORSA)監理報告,自2020年起,就要求保險業納入氣候變遷的相關風險評估。
其次是今年修正《保險法》及相關規定,他鼓勵保險業資金投資綠能產業;第三則是推動綠色保險,將產險業「離岸風機主體安裝及營運相關保險」等承作情形,納入產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評估項目。
第四,金管會鼓勵金融機構對綠能產業辦理授信,並擴大赤道原則適用範圍。所謂赤道原則,是一套非強制的自願性準則,用以決定、衡量以及管理社會及環境風險,以進行專案融資或信用緊縮的管理;第五,金管會去年底已要求產險業及再保險業,將天災保險包括地震、颱風及洪水險納入風險資本額計算,並在今年公版壓力測試中,會納入氣候變遷的實體風險壓力情境。
最後,黃天牧提到,產壽險公會、安定基金研議將氣候變遷納入風險管理實務守則,預計於今年底發布;針對財報應揭露事項於2023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