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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鐘清理國道散落物免費 交部擬取消

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表示,國道散落物除了影響交通外也很危險,因此,初步討論後,處理散落物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費部分可能要取消。(中央社)
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表示,國道散落物除了影響交通外也很危險,因此,初步討論後,處理散落物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費部分可能要取消。(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日前指出,國道每年散落物約有4萬件,而根據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標準,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費,立委質疑散落物嚴重影響國道安全,30分鐘內不收費太慷慨,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初步討論將取消未達30分鐘不收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2日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立委李昆澤質詢時指出,國道車速快,許多貨車上載有貨品或物品,沒有固定好而造成物品脫落,散落物造成國道其他車輛安全危險。

高公局日前也指出,每年國道散落物約4萬多件,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對國道散落物處理進行收費。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將開始收費,每車道半小時收費新臺幣3千元。

李昆澤說,11月19日在國道3號上,就有一輛載有鐵板相關物品的聯結車,發生數十張和上百張鐵板散落在車道上,幸好沒有造成車輛追撞。國道散落物掉在國道上,會由國道事故處理小組處理國道散落物品,並訂有收費要點,如果處理過程沒有超過30分鐘都不收費,李昆澤質疑,這樣的收費標準太慷慨,並詢問是否會檢討。

王國材回應,國道散落物每年約有3~4萬件,影響交通外也危險,因此,初步討論後,處理散落物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費部分可能要取消,不管掉落何物都會造成危險,已經請高公局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