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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開庭力爭復飛 王國材:過去有飛安問題已撤照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遠東航空在2019年底時無預警停飛,遭民航局撤銷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不滿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遭撤銷,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並於24日開庭。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遠航過去有財務、飛安及無預警停飛等問題,民航局依法撤照,提起訴訟則是遠航的權利。

遠東航空2019年底時向民航局提出,隔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民航局認定遠航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2020年1月31日同意,民航局也裁罰遠航新台幣300萬元。

遠航針對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遭撤銷,曾向交通部2度提起訴願,但被駁回,因此遠航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開庭。張綱維指出,民航局一直在迴避、硬拗,交通部訴願委員會的「決定書」認定民航局違法越權,地檢署也曾發文要求民航局提供所有裁處資料,但民航局不敢提供去年1月31日的公文,可見民航局知道違法。

張綱維日前表示,遠航被廢止許可證,造成1千多名員工頓時失業、公司遭遇重大財務損失,顯有違比例原則,若無法復飛,他將委請專業律師提出國賠,估計國賠金額約50億元。張綱維表示,希望遠航復航、復照,讓1千多個家庭有工作,並回復他的名聲。

對此,王國材針對此事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遠航曾有財務、飛安及無預警停飛等問題,所以民航局以撤照處理,相關的行政程序都在進行中,當然提起訴訟是遠航的權利,但民航局、交通部就是依法進行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