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文化部所屬文化資產局專門委員蕭銘彬、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被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案,文化部29日表示,文化部在接獲檢舉時,立即秉持毋枉毋縱態度主動調查及移送,目前將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將蕭銘彬移送懲戒。
文化部說明,文化部於2017年10月間接獲檢舉,蕭銘彬當時擔任文資局古物遺址組水下文化資產科長,疑有要求離岸風力發電廠商接洽指定業者辦理水下探測評估,並收取廠商賄賂等情事,文化部立即由政風處進行查處。
經查察結果,認為蕭銘彬涉有異常,文化部立即主動移請法務部廉政署調查,並將蕭銘彬先行調離現職,避免再次接觸水下文化資產等相關業務,文化部也全力配合廉政署進行偵辦;今年3月9日蕭銘彬被廉政署搜索約詢,文化部已指示文資局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
文化部強調,「廉能」不僅是國家競爭力與政府清廉度指標,也是民眾對政府信任和期待的關鍵,文化部除對審議案件致力於開放透明,以達全民監督外,並嚴格要求同仁需遵守紀律,以追求廉正及透明為目標,對有涉貪情事,秉持「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