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幅員南北狹長,偏遠學童上學仰賴學校交通車,因校車已達使用年限,縣政府爭取教育部專款補助,今年將陸續汰換5台老舊車輛。
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長盧谷砳樂5日表示,花蓮共36間偏鄉國中小設有交通車,提供學生上下課接送及戶外教學、課外活動使用。
盧谷砳樂指出,國小車輛法定年限為10年、國中為15年,硬體設備由教育部補助,司機薪資、油料及保養費等則由教育處編列預算,學生搭乘交通車不需額外支付交通費。
受補助學校包括鳳林國中、光華國小、月眉國小、新社國小及立山國小等5校共5輛交通車,專款補助新台幣1655萬元,新交通車設備升級,加裝行車紀錄器、倒車雷達及車用螢幕等配備,於今年3月陸續到貨。
教育處指出,汰換車輛若還能使用,將由縣府媒合所屬各局處、機關及鄉鎮市公所是否有需求,將發揮資源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