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21日表示,為提升國有土地的管理效能,針對五類目的事業用地的移交程序進行簡化,截至去年底,已完成1.2萬筆土地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以下簡稱管變登記),面積合計達1,848公頃,以最短時程將目的事業交給主管機關,更有效率地接管所需用地。
國產署副署長游適銘表示,行政院之前分別核定國產署經管被地方政府闢建公共設施、位於河川區域,以及國家公園區域範圍內的國有非公用土地,若不涉及有償撥用、無需負擔補償者,將可簡化撥用程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能以列冊方式辦理管變登記。
游適銘指出,為配合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及農田水利法施行,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已分別增訂「一般性海堤設施」與「原農田水利會水利設施」使用的國有非公用土地簡化移交作業程序,其中也包含五類目的事業用地的移交程序,以加速土地移交給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接管。
游適銘說,國產署配合國家政策,每年訂定辦理目標數,將該等用地列冊送請權責機關確認,再會同辦理管變登記。他說,統計至去年底,已完成1.2萬餘筆土地的管變登記,面積達1,848公頃,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更有效率接管所需用地。
國產署表示,透過這些國有土地專案移交作業,得以最短時程,將五類目的事業用地交由主管機關,依各該目的事業用途做管理運用;未來將繼續協助各機關取得公務或公共建設所需的國有土地,提升國有財產於地方建設、河川治理、國土保育、海岸安全與農業政策等的運用效能,增進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