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臺鐵轉型公司化,行政院會3日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規範臺鐵公司由政府獨資經營,設立基金承接臺鐵現存短期債務新臺幣1484億元,解決臺鐵長期虧損財務負擔,並不得因公司化裁員,確保員工權益,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交通部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共計二十三條,包括公司組織、營運、治理、資產取得、債務處理、人員進用與管理、現職人員身分保障、福利、基礎設施及車輛處理、稅捐、政策性任務之補貼及資產開發彈性等。
草案規範,臺鐵公司由政府獨資經營、企業化經營;臺鐵公司營業所需資產,由政府提供,包含草案規定,政府應移撥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經管的適足資產,由交通部設立基金,處理原機構既存的短期債務。
草案規定,條例施行前原機構現職人員,除具交通事業人員或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機構外,其餘人員均轉調臺鐵公司,不得因公司成立而裁員。
臺鐵局長杜微表示,統計至去年底,臺鐵負債4208.01億元,細分4部分,第一,既存短期債務共有1484.47億元,未來由交通部設立基金全部承接,包含舉債孳息,由交通部編列預算補助基金;第二,臺鐵應付長期舊制退撫金負債,尚未支付員工舊制退撫金達654.08億元,雖為公司承接,但由交通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第三部分是遞延負債,指工程完工撥入臺鐵營運使用財產達1909.74億元,非屬實質負債,將來由政府或公司承接,若公司承接,將每年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第四部分,臺鐵因為營運需求必要支出,尚未支付予廠商的貨款等為159.72億元,將循一般支付程序處理。
有關臺鐵負債,胡湘麟說,對臺鐵影響較大的既存短期債務,由政府以基金承接,後三項則對臺鐵財務營運影響較小。
臺鐵是否漲票價 胡湘麟:現階段未討論
臺鐵公司化後是否票價調漲?交通部次長胡湘麟表示,現階段沒有討論調漲票價,但臺鐵有權責對票價反映成本,依相關規定向交通部提報,最後票價是否調整,需綜合其他相關因素考量。胡湘麟說,院長蘇貞昌也有提到如果因政策因素影響,自然政府會有相關預算做補貼,不會把這部分交給未來的臺鐵公司承擔。
杜微說明,已委請外部專家會同研究臺鐵票價費率的計算,以及合理票價的訂定,預計8月會有初步成效,屆時也會請交通部參酌。
羅秉成補充指出,臺鐵公司化後,在交通平權、交通正義、偏鄉交通等,仍有必須承擔的公共任務存在,但這些公共任務都會合理處理,必須兼顧企業化經營。
行政院長蘇貞昌3日在院會中指示,政府提出3個承諾,包含政府負擔臺鐵因歷史包袱所造成的債務、政府補貼臺鐵因配合政策所造成的虧損,以及政府承擔基礎建設或重大維修的支出:公司化後,保證員工工作、權利、薪資不減損,公司化後,員工要選擇公務員或選擇為公司員工,一概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