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地方 台南

公布酒駕累犯資訊 南市率先公告3人

臺南市警察局員警進行取締酒駕勤務。(臺南市交通局提供)
臺南市警察局員警進行取締酒駕勤務。(臺南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賴友容 /台南報導】(大紀元記者賴友容臺灣臺南報導)為有效遏阻酒駕再犯事件危及民眾安全,臺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於3月2日起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市警察局亦加強取締酒駕勤務,首週共攔獲3位男女因涉嫌多次酒後駕車,被公告在臺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網頁,為全國第一起因酒駕累犯被公開資訊的案例。

南市交通局表示,公告執行首週警方分別在麻豆區謝庴寮、下營區九份街、中西區民族路2段攔獲謝姓、邱姓、林姓等3名男女涉嫌酒後開車、騎機車的再犯案件,酒測值分別為0.9mg/L、1.03mg/L、0.32mg/L,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由於3人均曾因酒駕受過裁決處分確定的累犯,交通局依「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將3人公告在臺南市重大酒駕件網頁。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台南市全國首創推動「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以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因酒駕受裁決處分確定等5類重大酒駕事件,將汽機車駕駛人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違規事實相關說明、當事人影像模糊化處理的相關照片,適時公布於交通局網站:https://traffic.tainan.gov.tw/ActivitiesDetailC004110.aspx?Cond=3279a1cc-34c1-446f-9b33-e5eaf611c345,希望藉此讓酒後駕車等不良習慣的民眾有所警惕。

交通局日後仍將針對重大酒駕肇事事故適時主動以公開資訊方式,遏阻酒駕事件對用路人的威脅風險;並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已,酒後不開(騎)車,可請未飲酒者接送或搭乘計程車,也可利用酒後代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