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發生普悠瑪號事故後,行政院對臺鐵進行總體檢,列出144項列管事項,至今已有109項解除列管。然而,有媒體報導指出,逐項檢視臺鐵144項體檢報告所列的改善項目,僅有29項改善完成。對此,鐵道局回應,這是大家對於解除列管的標準上有落差,交通部認定有提出執行計畫就解除列管,後續鐵道局會在定期檢查中追蹤。
媒體「報導者」日前與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合作,逐項檢視體檢報告所列的改善項目,發現144項中僅29項完成,與行政部門自行認定已完成136項有極大落差。對於總體檢列管解除情形,鐵道局副局長楊正君表示,「有認知上落差。」
楊正君解釋,交通部對於臺鐵總體檢項目解除列管的標準,依據改善事項不同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標準作業程序的修訂與修正,這部分只要臺鐵完成標準作業程序後,檢附相關同仁教育訓練紀錄,原則上就會給予解除列管,這些標準作業程序修訂項目也都經過鐵道局專業單位審視,且會到現場進行實地、實車運轉。
第二類是涉及內部管理組織調整、安全改進相關計畫、建置安全系統等,楊正君表示,同樣由臺鐵提出安全改進的相關計畫後,就會解除列管。但鐵道局後續會在年度定期檢查作業中,持續追蹤及考核,若沒有達到標準或落實的地方,就會另外提出改進事項。定期檢查發現臺鐵沒有落實辦理的話,可依《鐵路法》處30萬到150萬元罰鍰。
第三類則是涉及設備建置或工程改進狀況,楊正君說明,原則上只要臺鐵提出工程實施計畫、系統建置計畫,有編列預算且進入發包執行,就會解除列管,但後續仍有檢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