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日核准「東聯互動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這是繼統振之後,第2家獲准經營相關業務的機構。
金管會表示,依現行「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非銀行及非電子支付機構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必須先出具相關書面文件向金管會申請許可。
金管會指出,東聯依照該項規定申請後,金管會洽會中央銀行意見決定通過審核,未來東聯可以提供外籍移工將款項匯出到印尼、菲律賓、越南及泰國等地的服務。
金管會開放符合一定資格條件公司申請,以獨立業務專營或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一次營業許可證效期為3年,而首家經過金管會核准經營外籍移工小額匯兌業務的機構,是去年10月中旬獲准的統振公司。
此外,「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也導入外籍移工身分確認機制、匯兌款項保障等各項機制,並以便捷的創新科技提供外籍移工小額匯款服務,透過引導合法管道辦理匯款,將有助於建立普惠的金流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