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記憶體大廠美光(Micron)控告晶圓代工廠聯電協助中國記憶體廠福建晉華竊取「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製程等侵害營業秘密一案,高檢署日前提起上訴。聯電6日對此回應,公司員工在春假前收到檢察官聲明上訴,內容顯示上訴對象不包括聯電,公司部分已確定,希望司法可以尊重告訴人意願儘速結案。
聯電先前曾協助中國福建晉華開發DRAM技術,在臺灣美光主管轉任聯電後,導致聯電以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接連接獲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美國司法部的偵辦;聯電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支付罰金6,000萬美元(約新臺幣17.33億元)。
聯電被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一案,今年1月27日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宣判,原判決撤銷,聯電罰金新臺幣2000萬元,緩刑2年。媒體報導,檢察總長江惠民日前主持的會議上,多數意見質疑二審判決,高檢署再次提起上訴,使官司再現變數。
聯電6日指出,公司員工在春假前收到檢察官針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刑字上重度字第4號》判決聲明上訴。不過,上訴對象並不包括聯電,聯電部分已確定。
聯電表示,公司已與美光達成全球性的和解,雙方將在全球各地撤回訴訟,以建立長久的商業關係,希望司法可以尊重告訴人意願儘速結案。